第37章 流浪汉

天天抹粉嫩唇彩 / 著投票加入书签

乐文小说网 www.62zw.cc,最快更新众生相最新章节!

    那是一夜满园春色,着了魔的我,后来都不记得和她巫山云雨了几次,也不记得经历了多久,后来沉沉的睡去。

    那一夜无梦。

    等我再次醒来,是被脖子上剧烈的疼痛所惊醒的。

    一张冷如冰雪般的俏脸苍白的出现在我的眼帘中,而我渐渐的睁开眼睛,发现那痛楚居然是来自于对方手中的青铜剑!

    她的眼神中充斥着绝望和厌恶,那应该算是我第一次在现实中看到一个人居然会有那么传神的眼神。

    说一句轻佻的话,那一抹风情,就如美酒一般,让我如痴如醉。

    0◇最{新章节i上;~i

    我很清楚她为什么会这么生气,当时的情况下,也许她根本就不清楚,是她推到的我,应该是认为我趁她昏迷之际对她下的手。

    这一点,我有点儿冤枉,可为什么我会说有点儿呢?那是因为我并不是什么正人君子,还做不到大太监柳下惠那样坐怀不乱。试问这样一个人间极品的女神如果对你投怀送抱,你真的可以那么淡定吗?

    我确是没有那份定力,所以我犯下了通常男人都会犯的错误。可我并不后悔。

    因为后悔不仅仅是不负责任,更是懦弱的表现,在离开宁静家的时候,我就想过,如果真的要死,那么就让我死的男人一点!

    所以,当我睁开眼睛发现她满脸怒气且十分厌恶的眼神时,我就又缓缓的闭上眼睛,如果我能用我生命的结束来弥补她,我愿意。

    然而,就当我在等死的瞬间,脸上却被狠狠的摔了一个耳光,清脆而响亮。耳边传来了绝望冰冷的声音:“这一切都完了,都是因为你!你想这么简单的死去?没那么容易!既然你毁了我的一切,那我也会毁了你的一切,我不杀你,我要让你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孤独的死去!”我缓缓睁开了眼睛,望着她愤然离去,或许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她那种眼神,就好像因为我的一冲!她毕生斩去的三尸又回来了一般!

    我叹了口气,敞开着门,一个看上去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一脸莫名其妙的望着走廊的尽头又望了望我,脸上露出了极为羡慕的眼神,摇了摇头,然后跑去公共厕所大他的便去了。

    这下真是闯了大祸了,我苦笑着穿上了衣服,双手交叉着垫在头底下,望着墙角的蜘蛛网,一只蜘蛛正在缓缓接近正在扑扇着翅膀的飞蛾。

    却是让我涌起了一种兔死狐悲的感触,我的遭遇又何尝不是如此。周围布满了织网,那些露出头的,尚未可知的,是像那只蜘蛛一般,随时都可能朝我扑过来,把我撕碎咬死。

    可我又能怎么办呢?另外一个我,修罗王,亦或者更多的人。

    哪一个都不是我这么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人能对付的了的,现如今跟白文殊应该算是撕破了脸了吧,她扬言要让我一个人孤独可怜的在这个世界活到死。我无法理解一个刚刚失去最宝贵东西的女人会的思维,更想不到她会做出什么疯狂的事情。

    当我在北京城里流浪的第四天,我无意间逛到了艺校附近,遇到了秦芳,我赶紧转身离开。

    可没走几步却是被她冲上来给拦住了,我皱了皱眉头,没去理她。

    她很伤心的望着我问我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见到她要躲着她?

    我什么话都没敢跟她说,因为我担心白文殊一直都跟着我,如果被她发现了,那样我就是害了她。所以我转身飞快的离开,强忍着心里的愧疚离开了。

    然而,又过了几天,我身上的钱基本上花的差不多了,开始为了生存而发愁。

    我却是没敢再去联系大牙了,因为我现在联系谁其实就是害了谁,从她曾经做过的那些事情上来看,她说到的话,就一定能做到。

    又过了三天,时间已经到了临近九月了,天气转凉,我几乎凌乱。

    每天都蜷缩在少人的ATM机,公园里,甚至是桥肚底下,我没敢去找工作,也不敢联系任何人。每天仅仅靠着早上去茶馆里捡剩下的早点吃。人高兴就给,不高兴喂了狗也没门。

    他们嘲笑我的同时我也在内心里嘲笑着他们,我捡你们的,就好比你捡他们施舍的,大家都一样,别把自己看的太高。

    一直到我从宁静那里离开后的一个月,时间上将近十月,我已经彻头彻尾沦为了一个流浪汉。

    乞丐,这在首都那样的地方是被ZF所不容的,为什么?因为影响国家的形象。

    所以我经常被城管追撵,也幸亏我体格好,每次都逃了,却总会有一些腿脚慢的被抓走。

    有时候也会出现一些身着西服的人会骗一些人上车。

    因为我是记者出身,所以我很清楚那些人的结局,我想管,可他们并不听我的,这个世界上没人愿意去当流浪汉,只不过如我一般有个人不得已的苦衷罢了。

    转眼就进入了十月,北京发生了两档子看上去不算大的事儿,实际上暗地里的凶险没人知道。

    一件就是某教案,另一件就是某军队高官无故失踪。

    而这个失踪的高官的身份却着实让我大吃一惊。

    因为他并不是别人,而是身为北京军区的王老叔。

    这在偌大的北京,乃至整个国家来说,那都算是捅破天的大事儿,为什么这里我要说表面上是小事儿呢?

    那是因为报喜不报忧的潜规则,实际上自从我变成了流浪汉后,每天跟那些正儿八经的乞丐们厮混,消息也算是灵通,就有一个在那一片比较资深的乞丐说到,亲眼瞧见王老叔被人给绑走的事情。

    而有那个胆量和实力绑走他的人,在我看来屈指可数,往生或者是圣战。

    至于某教,我觉得他们还没那个胆量与气魄,那个所谓的什么玩意儿,也就是个江湖骗子而已。

    实际上,王老叔也算是对我有恩,所以不得以下,我只好硬着头皮来到了王老叔家所在的军区大院外。

    想看看能不能遇到尖刀或者他的儿子王兵。